2025年度丽江市古城区束河中心校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LJ2025CS-010
2、项目名称: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实现35间教室、24间办公室、食堂、升旗广场、门卫室全光网络覆盖服务,其中:束河中心校黄山完小28间、中海完小7间标准数字教室等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5、项目预算:56万元,其中,束河中心校黄山完小预算45万元,中海完小预算11万元。
6、最高限价:56万元,其中,束河中心校黄山完小预算45万元,中海完小预算11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
1.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采购方验收,
2.服务期限:验收完成后三年。
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方要求,满足《丽江市古城区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细则(试行)》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若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必须提供逐级授权委托书)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且能独立完成磋商文件中所规定内容。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机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进行现场查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报价申请将被拒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提供服务,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03月25日上午09:0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
2、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并不提供邮寄服务。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份;
3.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5:00;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