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LJJN-ZB(2025)-014
1.2、项目名称: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1.3、地点: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4、预算金额:约33万元/年
1.5、投标上限价:33万元/年
1.6、采购需求: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个自来水厂(第二自来水厂、第三自来水厂、第四自来水厂)、两个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团本部,面积约52000m²的绿化养护(包括:修剪、施肥、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抗冻、抗涝等工作。)和丽江市水务集团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健身房、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
1.7、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实际使用要求。
1.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因成交供应商未达到甲方服务要求时业主有权更换供应商。
1.9、报价方式:一次性包干价
1.10、踏勘现场会是否召开:不召开,供应商自行踏勘。
1.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
(3)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5)现场踏勘会议:不召开,供应商自行前往。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货物服务类在进行价格扣除时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3%的扣除(仅做一次扣除)。
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4、供应商报名要求:
4.1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身份证复印件;
4.2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4日09:00分至2025年03月28日17:30分。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获取费用及获取方式:400元/份,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25年04月03日14:00-14:30;
6.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14:30;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