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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丽水机场广告媒体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6 浏览次数:41

2025年度丽水机场广告媒体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1.项目编号:2025-1029号

2.招商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最低基本经营费 收费模式 经营权期限

1 丽水机场广告媒体招商 丽水机场航站楼已建成投用的18个广告点位(共21面)和规划范围内待建的4个广告点位(共8面)的特许经营招商。媒体形式为灯箱、LED屏、电子媒体等,其中-5米层2个、0米层18个、6米层2个。

广告资源特许经营权具体含:①依据机场广告规划,未来在航站楼内增设或新建的点位,新增广告点位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开发;②机场内旅客登机牌、安检行李框、行李手推车、托运行李框等(可选)。 不预设底价 固定基本经营费 5年,自丽水机场正式投运之日起计(具体以合同签署为准)

3.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不存在停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进入解散清算程序等异常情形;截止到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民用航空局等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响应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响应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丽水机场无逾期欠款的情形;

6.响应人公司需于2023年3月1日前成立,因公司重组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不足招商要求的,出具函件说明并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明文件。

7.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 运营商报名时间及招商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4.2每份招商文件的获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

5.响应截止时间等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12时(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