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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7 浏览次数:51

2025年度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STQJ-ZJ-2025015。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地点: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求内容:

5.1、项目需求:

公开招标选取与具备保安服务资质的公司合作,根据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需求,委托保安公司派驻符合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条件要求的保安人员到招标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地点,从事大堂、大门等保安服务。2025年度计划采购大堂及大门保安员共30人;后续将根据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需求以及年度计划,适时增配或减少保安员。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2、采购控制价:2025年度计划采购大堂及大门保安员共30人,预计年度服务费为5万/人,合计150万元。

六、服务期限:本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与中标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期限为1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资质、专业技术能力和经营场所。

7.3、其他资质要求:

7.3.1投标人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3.2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以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5、一个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申请人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7.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5.2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公司之间有持股或控股关系的公司;

7.5.3公司之间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有利害关系或关联的公司;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八、投标登记有关要求:

8.1、投标人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上班时间内),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进行投标登记。

8.2、投标人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8.2.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8.2.3上述资格条件提及的其他资质要求证明资料;

九、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日(上班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