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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施工A5标段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28

木兰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施工A5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50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交通运输部2024年第三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农村公路)的通知》(黑交发【2024】36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木兰县交通运输局《木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木交发【2024】17号) 《木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危桥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木交发【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及一般债券。招标人为木兰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 ”),监督人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海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木兰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施工A5标段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A5标段:利民村至大潘公路(路线编码:C016230127),起点位

G333 三莫公路与葛家屯 交叉道口,沿旧路向西布线,途径邓家、小潘、终点落于大潘

屯内,路线全长 4.682km。现有 公路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通过窄路帮宽后宽度为

4.5m。本次提质设计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建,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2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51,计划交工日期:20251130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无安全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2标段;A5标段如下:

 

标段

名称

里程

(公里)

主要工作内容

控制价(元)

A5

利民村至大潘

4.682KM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全部内容。

2979182.72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2)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或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3个月(202411-20251月)连续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地下结构)、交通工程等专业。

3)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营运资金:2022年度或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或2023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2024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

注:1.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无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2.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施工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

3.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不一致的,以较低的为准。

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查询日)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查询日)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⑤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的方式

3.5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32823时至20254223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线上开标人员进行线上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线上开标及解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5.3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不少于3日。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木兰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木兰县

人:曹冶

   话:13766911119

招标代理:黑龙江海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与朗江路交口君康大厦503室

人:张淑芬

   话:13936636373

   箱:hljhhzb@126.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营运资金:2022年度或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或2023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2024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注:1.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提供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

注:1.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无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2.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施工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

3.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不一致的,以较低的为准。

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查询日)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查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