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隆回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智慧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智慧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XCG-HN-2503054
3、采购项目预算:2994916.00元
t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10%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包1 隆回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智慧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2994916.00元 2994916.00元 非强制采购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县财政局财苑小区3栋1楼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03 月31日起至 2025 年 04 月08日止,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拒收。
2、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