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HZ2025F0301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2025年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083,50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数量:1项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最高限价 服务时间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2025年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人民币2,083,506.00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注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2025年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允许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约定的资料及经办人委托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