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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南村镇河涌堤岸提升加固工程咨询(可研)及勘察设计

发布日期:2025-04-04 浏览次数:2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0113-04-01-427313
投资项目名称 南村镇河涌堤岸提升加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村镇河涌堤岸提升加固工程咨询(可研)及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南村镇河涌堤岸提升加固工程咨询(可研)及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南村镇河涌堤岸提升加固工程咨询(可研)及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3月31日 10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信业绩得分 勘察设计方案得分 报价得分 综合得分
1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9.5 34.8 9.82 94.12
2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50 34.27 9.83 94.1
3 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9 22 9.75 70.75
4 广州珠科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31.5 17.07 9.91 58.48
5 广州市宏涛水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4.5 13.2 9.87 47.57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1530000431204849T1230.871250(万元)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后且勘察具备进场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设计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工期必须满足设计工期要求。设计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并上报发包人审查,设计人按照发包人的审查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定稿,并协助发包人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可研批复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附图及概算编制等成果资料。初步设计批复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纸和预算等成果资料。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244005736);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53000839)

业绩情况:/

曹永雷

资质资格:水工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DJ2019045012024)

业绩:/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9132010042580148762237.205100(万元)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后且勘察具备进场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设计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工期必须满足设计工期要求。设计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并上报发包人审查,设计人按照发包人的审查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定稿,并协助发包人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可研批复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附图及概算编制等成果资料。初步设计批复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纸和预算等成果资料。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B13200652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围垦)专业甲级(A132006522)

业绩情况:/

李晓亮

资质资格:水工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09001144614号)

业绩:/

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164000045400201983238.123750(万元)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后且勘察具备进场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设计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工期必须满足设计工期要求。设计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并上报发包人审查,设计人按照发包人的审查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定稿,并协助发包人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可研批复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附图及概算编制等成果资料。初步设计批复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纸和预算等成果资料。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B164000989);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A164000989)

业绩情况:/

曹建忠

资质资格: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0110774)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新公路北段50号四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黎工 联系电话 020-8476595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联系地址 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04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