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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孟津区吉利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眼耳鼻喉科及美容科医疗设备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2025-04-07 浏览次数:43

2025年度孟津区吉利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眼耳鼻喉科及美容科医疗设备采购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SZB【2025-14】

2、项目名称:孟津区吉利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眼耳鼻喉科及美容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5740.00元     最高限价:95574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包:康复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 365740.00 365740.00

2 2包:眼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 400000.00 400000.00

3 3包:美容科医疗设备采购 190000.00 19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孟津区吉利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眼耳鼻喉科及美容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5.2、采购范围:所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交货期:自采购人指定之日起20日历天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包,供应商只能对其中1个标包进行投标。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6、质保期:1年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2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3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所投附属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每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报名携带资料要求:被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

3.磋商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