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宁夏伊斯兰地质造纸厂注销清算工作会计事务所选聘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宁夏伊斯兰地质造纸厂注销清算工作会计事务所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NXSX-2025-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0000元
5.采购需求:对宁夏伊斯兰地质造纸厂进行注销清算等相关技术服务,其中包括财产调查及管理、审计与评估、负债调查等工作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2.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2)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应为供应商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没有受到相关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与委托人或宁夏伊斯兰地质造纸厂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提供书面承诺)。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 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 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 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18:00,投标单位将本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邮箱发送电子版文件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