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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庐山路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招标

发布日期:2025-04-17 浏览次数:26

2025年度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庐山路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Y-2025-10


2、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庐山路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1.3万元


最高限价:41.3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庐山路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招标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限: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7、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本项3.1规定的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2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小时,查询页需自带日期)。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