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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建设项目办公家具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2025-04-18 浏览次数:21

关于2025年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建设项目办公家具采购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建设项目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建设项目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HYHX-2025021


2.3最高限价:1,342,587.00元;


2.4招标范围:办公家具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2.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