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温岭市城南镇经一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8 浏览次数:15
1.招标条件温岭市城南镇经一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23〕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617万元,工程概算16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16.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591平方米,南起纬六路附近,北至先锋路附近,全长378.17米,红线宽20米,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4米(机非混行车道)+3米(人行道),城镇次干路,中等交通等级,行车速度30km/h,沥青砼路面,交通设计年限15年。建设地点:温岭市城南镇彭下村。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排水、绿化、交通、亮化等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284282元。2.3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7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