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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统建设工程四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4
浏览次数:51
招标公告
招远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统建设工程四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6719(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远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统建设工程四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招远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招远金都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
2.2 建设规模:招远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统建设工程四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内容是对泉山街道、温泉街道、罗峰街道、梦芝街道15000户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改造范围自市政自来水管网开口至用户智能水表。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65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注:设计、施工均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应确保符合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修改及优化)及相关后续配合服务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等。
(2)施工部分: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手续办理、全部采购、建安工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即本项目结束后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计划总投资额约7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执行烟建建管[2024]2号规定)。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主要指:类似市政工程(含供水管道))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未担任项目经理的设计人员除外);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但须同时满足任职岗位的资格要求;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应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含供水管道)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2)系统内报名、标书制作及上传,全部以牵头人为准;(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5)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3日 14:00至2025年04月29日 15: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本项目不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具体操作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未办理CA的投标人,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3。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3日 09:00:00,地点为:招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远金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招远市泉山路29号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黄路19号
邮编:264000
邮编:264000
联系人:柳耀东
联系人:郝飞
电话:0535-8021783
电话:0535-513383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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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tanzheng@126.com
监督部门:招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806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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