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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宁阳县光储充一体超充城市项目一期EPC复圣公园高低压配电分包工程招标

发布日期:2025-05-21 浏览次数:83

2025年度宁阳县光储充一体超充城市项目一期EPC复圣公园高低压配电分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光储充一体超充城市项目(一期)(EPC)复圣公园项目高低压配电分包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舜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阳县光储充一体超充城市项目(一期)(EPC)复圣公园项目高低压配电分包工程,包括箱式变电站、电力高压低压、电缆、防雷接地。


2.2项目编号:TCRZ2025-014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五级及以上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需具备一名安全员,并具备响应资格证明证书;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8:00。


4.2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4.2.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成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