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奇台县华侨农场泥炭矿土石方剥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奇台县华侨农场泥炭矿土石方剥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辰储能源有限公司/奇台县华侨农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奇台县华侨农场泥炭矿土石方剥采工程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奇台县华侨农场泥炭矿土石方剥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奇台县华侨农场泥炭矿土石方剥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不得存在亏损;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提供承诺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供应商网上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投标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已填写好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付款截图〈付款时和邮箱发送报名资料时请备注公司名称和报名项目名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邮箱审核。
3、《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在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3日10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