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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发布日期:2025-05-26 浏览次数:43

关于2025年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5-05-03


项目名称: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7143.26元,单价:1.2元/㎡


采购需求: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包括1、安全保卫;2、消防安全管理 ;3、保洁;4、冬季清雪;5、公共设施设备维护;6、绿化管理;7、物业服务;8、其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近一年(2024年5月-2025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采购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6)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供应商成交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方式:


线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扫描件。

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