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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6 浏览次数:74

关于2025年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


招标人: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填报时间:2025年05月26日-2025年05月30日上午09:00时到下午17:00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45.6亿元公司债券,拟发行不超过50亿元中期票据,债券期限为不超过20年。根据相关要求,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多家主承销商。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第1标段为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选聘;第2标段为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最终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格;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满足:


5.1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总公司/总行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


5.2总公司/总行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5.3同一总公司/总行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四、信息填报


凡有参加者,请于2025年05月26日-2025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到下午17:00时进行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填报信息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


1、营业执照;


2.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书(第1标段提供);


2.2、金融许可证证书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的证明材料(第2标段提供);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