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双桥镇2025年(东山村、阳河村)乡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中 17.1 计量 17.1.5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总金额的10%,以月计付当月工程量金额的 75%;以季计支付工程量金额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合同总金额的90%:审计结算不超过工程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当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按行业规定退还。(在拨付审定金额至97%之前,施工方须完成所有人工工资支付并提供可信凭据)。 修改为: 17.1 计量 17.1.5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以月计付当月工程量金额的 7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支付不超过工程合同总金额的80%;项目完成结(决)算审核并综合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审计结算不超过工程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当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按行业规定退还。(在拨付审定金额至97%之前,施工方须完成所有人工工资支付并提供可信凭据)。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内江市东兴区双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久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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