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贺州市平桂区城区公租房提质改造一期工程(馨桂园小区)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9 浏览次数:1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城区公租房提质改造一期工程(馨桂园小区)

二、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2829001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0703

四、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更改“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支付期限:先抵扣完所有预付款后再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收到承包人预付款保函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应先行提交请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款函、中标通知书、合同、监理支付证明书、外管证、在项目当地税局的预缴税完税凭证等)及发票”更改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达到30%作为预付款起扣点,之后每个月进度款按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2“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更改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4、原招标文件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更改为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79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