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城区公租房提质改造一期工程(馨桂园小区) 二、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2829001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 四、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更改为“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支付期限:先抵扣完所有预付款后再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收到承包人预付款保函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应先行提交请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款函、中标通知书、合同、监理支付证明书、外管证、在项目当地税局的预缴税完税凭证等)及发票”更改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达到30%作为预付款起扣点,之后每个月进度款按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2“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更改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4、原招标文件“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更改为“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