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吉林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龙山路两侧边石、方砖新建工程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YQ-2025-GC-0702
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龙山路两侧边石、方砖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470786元。
工程概况(采购需求):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龙山路两侧边石、方砖新建工程,路面修补、新建人行步道砖、绿化工程、新建路缘石、边沟清理、土方工程、过路管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请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的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5年7月22日13点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3点30分;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