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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和寄宿部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5 浏览次数:38

关于2025年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和寄宿部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寄宿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XZB-HEN-24073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一标段:35元/人/天;二标段:3.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简况:本项目为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寄宿部委托管理管服务项目,一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餐厅的餐饮服务与管理;二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宿舍管理安全及生活管理等;

(2〉标段划分:2个标段;

(3)股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按考核结果和采购人满意程度按学年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分配地点;

6、合同厦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按考核结果和采购人满意程度按学年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现经营餐厅的以上相关证件为学校、机关餐厅等统一办理的,须出具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及现经营中的合同扫描件,并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将不被接受。

3.2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恣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将不被接受。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按顺序整合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段号)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若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格式自拟,也可一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售价:500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