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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供热项目施工单位选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9 浏览次数:9

关于2025年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供热项目施工单位选聘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供热项目施工单位选聘已由吉林银行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供热项目施工单位选聘;

2.2工程地点:吉林银行长春分行;

2.3建设规模: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

供热项目施工,包含换热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换热站自控设备安装工程、换热站工艺工程、热力一次网工程、设备拆除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5天(含周末及节假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2,165,977.1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巿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须具有岗位证;

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及以上缴社会保险凭证(缴社会保险凭证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半年及以上);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巿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无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⑵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4.2方式:凡有意参加者,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4.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