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供货期1年,按甲方通知要求分批次供应(收到甲方供应指令后24小时内必须供应完成,其中蔬菜类14小时内供应完成)。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5个标段,一标段:粮油类(大米、面粉等主食类及食用油);二标段:冻品类;三标段:蔬菜、水果及鸡蛋;四标段:调料副食类;五标段:鲜肉类。
2.2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粮油类(大米、面粉等主食类及食用油)、鲜肉类、蔬菜水果及鸡蛋、冻品类、调料副食类。并按照甲方规定要求卸车码放,服从甲方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固定经营场所;
3.1.2信誉要求: 参加招投标活动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时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3其他要求: 3.3本项目特殊要求:①参加冻品类标段的投标人(供应商)须自有冷冻车;②参加蔬菜及鸡蛋标段的投标人(供应商)须配有保鲜车;③参加鲜肉标段的投标人(供应商)须配有冷冻车;④预包装类产品须具备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⑤为保障食品安全,要求所供应食材精准溯源、透明监管、责任闭环,承诺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检疫检测报告,并在供应时提供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报告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3.4本次招标采用不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供应商)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能中选一个标段。。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5-07-30至2025-08-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19 09:3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