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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供热资源整合项目提升改造一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9 浏览次数:13

【高碑店市供热资源整合项目提升改造一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供热资源整合项目提升改造一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发改备字〔202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碑店市供热资源整合项目提升改造一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城区 建设规模及标准:本项目总投资7112.21万元。建设规模: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共有2座热源:一号热源厂、二号热源。工程范围为对现有除尘、脱硫、脱硝系统改造,总的范围包括工艺设计及所需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钢结构设计及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和档案移交结束止。
2.2招标范围:(1)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项目移交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配合本项目的审计和决算工作直至项目的审计决算结束; (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建设期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的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施工过程中的动态投资控制:包含委托人提出的工程方案变更测算及审核、工程签证、治商的计量及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合同争议处理,材料及设备价格咨询服务、索赔的计算及处理、过程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完成竣工决算审核、配合审计等部门工作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3)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质量保修期、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服务工作;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指: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指: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土建或安装专业); (4)监理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8 23:592025-09-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1:河北融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高月,异议受理电话:0312-5916622, 异议提出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2: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王学颖,异议受理电话:0312-2812301, 异议提出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990628

电子邮箱:gbdlhf@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高碑店市供热资源整合项目提升改造一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融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高碑店市兴华北街30号601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卓正上东区卓悦中心C座703-1
邮编:

074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王学颖

联系人: 高月
电话:

0312-2812301

电话: 0312-591662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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