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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3 浏览次数:11

2025年度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炉渣销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炉渣收购人。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炉渣销售项目

⒉招标范围: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5-2026年度采暖期各热源单位运行所产生炉渣进行出售,炉渣出售量约2万n°(以实际发生为准》,选择两家炉渣收购商。

3.项目地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各热源单位(经开区内)。

4.销售时间:2025年10月-2026年4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销售时间为准〉。

5.炉渣最低收购限价:12元/m3

6.服务要求:各热源单位炉渣随产随销,存渣场内炉渣无堆积、无残留,符合环保要求。

7.项目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参与购买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团体组织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购买能力,收购人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在合同执行期间,收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炉渣,并提交服务承诺书。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vw.craditchina.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vw.cgp.gov. 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商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

2.方式: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F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售价: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