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岳普湖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中食堂厨师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岳普湖县2025-2026年度(第一中、第二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中食堂厨师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6.75万元,招标人为岳普湖县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中食堂厨师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中食堂厨师服务;(002)高中食堂厨师服务;(003)高中食堂厨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中食堂厨师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授权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提供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缴费明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 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或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本项目不按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002高中食堂厨师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授权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提供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徼费凭证和个人缴费明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或投标载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投标载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本项目不按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003高中食堂厨师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授权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提供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缴费明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 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 / 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或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奂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4日10时00分到2025年09月11日19时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11 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