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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辖区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1 浏览次数:6

2025年度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辖区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招标范围: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辖区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此次招标分为四个标段,详见下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标段 标段划分 招标预算(含税) 备注

标段一 净月区、经开区、乡镇为玉潭镇、新湖镇、新立城镇、莲花山镇、劝农镇、四家子镇 60万元 各标段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标段二 南关区、朝阳区、高新南、永春镇、乐山镇、富丰镇 60万元

标段三 二道区、北湖区、兴隆山镇、尚德镇 35万元

标段四 绿园区、宽城区、汽开区、兰家镇 40万元

采购总预算(含税) 195万元

1.1.1建设地点:

标段一 净月区、经开区、乡镇为玉潭镇、新湖镇、新立城镇、莲花山镇、劝农镇、四家子镇

标段二 南关区、朝阳区、高新南、永春镇、乐山镇、富丰镇

标段三 二道区、北湖区、兴隆山镇、尚德镇

标段四 绿园区、宽城区、汽开区、兰家镇

1.1.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1.1.3质保期: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2计划工期:2026年8月31日之前完工。

1.3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份额管控执行完成,二者以先到为准。

1.4份额管控:按照每标段招标预算进行管控。

1.5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6本项目分四个标段。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每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系数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须具备有线广播工程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2.2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处于换证期,未领到新证,须提供换证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发布的审核合格公示。

2.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2-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5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8日16时30分。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

4.1.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