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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新建渤海新区站派出所工程施工

发布日期:2025-09-12 浏览次数:3

新建渤海新区站派出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建渤海新区站派出所工程已由 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港城经备字〔2025043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100%

项目建设单位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邯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渤海新区站派出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657.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8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865㎡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派出所和围墙、道路、硬化面、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以及迁改防护影响施工的线缆及设施。建设地点:港城产业园区邯黄铁路渤海新区西站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75.3476万元。

2.3计划工期:274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铁路、铁路公安相关验收标准)

2.5其他:该项目临近铁路施工,需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稳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R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R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近期(开标日前连续六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 / 业绩

3.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249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913900分至20259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