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华坪县教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选择蔬菜类食材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字YN(2025)060
项目名称:华坪县教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选择蔬菜类食材供应商入围选取
采购需求:拟选定合格供应商为华坪县教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蔬菜类食材供应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食品存在过期、变质、国家明文禁止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若以联合体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8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若以联合体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2.2.供应商应具有冷藏配送车辆,能够按时限配送,确保厢体清洁、无毒无异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任意一家联合体成员提供)。
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不超过贰家,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任意一家联合体成员。
3.1.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要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其余响应文件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招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持以下证件购买招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售价:招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时o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