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栟茶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监理(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栟茶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雅周镇、高新区、开发区 、滨海新区。
2.2工程规模:海安栟茶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涉及范围:跃进河位于海安市雅周镇,全长约3141m;陈家港位于海安高新区,全长约4440m;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条河道,分别是团结河:全长约3100m、幸福河:幸福河(南北段)全长712m,幸福河(东西段)全长约1646m、私盐河:长约3583m;海安市滨海新区3条河道,分别是红阳河:全长约2786m,范堑河:范堑河(西段)全长1376m;范堑河(东段)全长约633m,沿口南河:沿口南河(西段)全长643m,范堑河(东段)全长约4247m;绿化廊道工程。总投资约8000万元,工程等别为Ⅴ等,建筑物为 5 级。
2.3招标范围:海安栟茶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全部建设内容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完)工资料审核、竣(完)工结算初审。
(3)协助发包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电子投标文件按545天填写。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02.4万元。本项目按费率投标,最高投标费率为结算审核价的1.28%。
2.6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年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9类似工程业绩:无。
3.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
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11
(1)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4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或者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拟派项目总监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6)投标人承诺书;
(7)承诺函。
(8)本工程为政府采购工程,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a.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
c.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 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工程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12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具体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需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
2.监理员:≥2 人,需具备监理员证书及助理工程师职称。
3、说明:上述人员投标时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仅作为监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响应的内容,非不可抗力,中标后不得变更;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人员配备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本工程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根据不同的施工内容应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①项目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7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常驻施工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若现场在施工,专监及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③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 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