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钢质门等材料采购(第一批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钢质门等材料采购(第一批次)
2.2采购编号:LY-2025-166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采购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丙级防火门 | FM丙0621 | 樘 | 24 |
2 | 乙级防火门 | FH乙1121 | 樘 | 24 |
3 | 乙级防火门 | FH乙1423 | 樘 | 4 |
4 | 乙级防火门 | FH乙1221 | 樘 | 1 |
5 | 甲级防火门 | FH甲1121 | 樘 | 26 |
6 | 甲级防火门 | FH甲1123 | 樘 | 3 |
7 | 甲级防火门 | FH甲1521 | 樘 | 1 |
8 | 甲级防火门 | FH甲1523 | 樘 | 2 |
9 | 钢质门 | M1023 | 樘 | 1 |
10 | 钢质门 | M1121 | 樘 | 48 |
11 | 钢质门 | M1123 | 樘 | 27 |
12 | 钢质门 | M1127 | 樘 | 5 |
13 | 钢质门 | M1523 | 樘 | 4 |
14 | 钢质门 | WM1238 | 樘 | 5 |
15 | 钢质门 | WM1321 | 樘 | 26 |
16 | 钢质门 | WM1121 | 樘 | 5 |
17 | 钢质门 | WM1527 | 樘 | 15 |
18 | 钢质门 | WM1529 | 樘 | 1 |
19 | 钢质门 | WM1827 | 樘 | 1 |
20 | 钢质门 | WM2127 | 樘 | 4 |
21 | 钢质门 | WM2629 | 樘 | 1 |
22 | 钢质门 | WM7629 | 樘 | 1 |
23 | 防火卷帘门 | FJM4040 | 樘 | 21 |
2.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天润物流园区:佳木斯郊区沿江镇友谊路2209号
2.6交货期限:暂定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0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前或延迟)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最高限价:人民币535405.00元。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和自然人不适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采购活动。
3.6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对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不允许分包。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7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项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询比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