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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布尔津县4个充电站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浏览次数:10

关于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布尔津县4个充电站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布尔津县4个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1.349602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布尔津县4个充电站建设项目高低施工及场站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布尔津县4个充电站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布尔津县4个充电站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信誉投标企业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帅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入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验(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须反映项目经理身份);

(8)列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黑名单、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01日10时00分到2025 年10月14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必须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潜在投标人须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1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