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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本项目做招标文件修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
原文为:■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22865075.72]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修改为:■[22365124.03]元 。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暂定[ 22865075.72]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修改为:■[22365124.03 ]元 。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为:■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为:■其它事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含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656131.11元填报]。
修改为:■其它事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含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646241.45元填报]。
5、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金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