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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4 浏览次数:8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 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鸡审批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正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312.45674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12.456747万元,建设规模: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 鸡泽县城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12.456747 万元。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2.5其他: 本项目划分标段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