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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供水保障及引调蓄水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5-11-11 浏览次数: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65,214,20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荣县供水保障及引调蓄水工程(一期)(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书荣县供水保障及引调蓄水工程(一期)(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 分 标 准

2.2.3(5)

其他因素

     

项目管理机构

5、设计水工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6、设计水保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类中级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水土保持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12    

修改后: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 分 标 准

2.2.3(5)

其他因素

  12   

项目管理机构

5、设计水工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6、设计水保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水土保持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12    

二、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4.2    履约担保

4.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履约担保由承包人在合同签订时以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或现金方式(选择一项或多项)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提交;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保函,继续提供履约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在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修改后: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4.2    履约担保

4.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履约担保由承包人在合同签订时以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或现金方式(选择一项或多项)按中标合同金额的5%提交;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保函,继续提供履约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在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三、重新上传新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四、其余内容不变。

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