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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狮山街道老旧小区(光明街小区、恒友花园)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3 浏览次数:16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2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

原文为:

[  ]元 。

暂定[16184282.3]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预算编制依据详见预算书编制说明 ]。

现修改为:

[12682598.23]元(含暂列金939451.72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

二、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人民币[ ]元 。

■暂定[16184282.3]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现修改为:

■人民币[12682598.23]元(含暂列金939451.72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现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四、招标文件专用条款4.1投标保证金

原文为:

[320000.00]元

现修改为:

■[240000.00]元

五、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

原文为:

■按照[1321891.15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 暂列金不参与竞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规定的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者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施工工程中如有发生造价调增,其费用在暂列金额中计取,结算中按实际剩余量扣减。预算中已将暂列金额计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

现修改为:

■按照[ 939451.72]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暂列金不参与竞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规定的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者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施工工程中如有发生造价调增,其费用在暂列金额中计取,结算中按实际剩余量扣减。预算中已将暂列金额计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

六、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901294.92]元报价,不得竞争。

现修改为:

■落实绿色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754725.47]元报价,不得竞争。

七、工程量清单XML文件、有价的PDF清单、图纸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

说明:本项目最新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至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无效投标,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 11月13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