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税务局人民东路办公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WJ2025-01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税务局人民东路办公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6.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为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3.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方式: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将法人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形成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中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供资料中同时应包含供应商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信息。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