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2.2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19年6月调试合格,2019年10月完成环保验收开始运行,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达250o 3/d,处理后的水体排放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本工程设计进水水质指标为COD=400mg/L,BOD=180ong/L,SS=300ng/L,NH3-V=35ng/L,T8=50ng/L,TP=5ng/L。污水处理核心工艺为“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改良∶/0生化处理(在厌氧池前端增设选择区)→二沉池→深度处理〈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出水”。污泥经深度处理后,其泥饼含水率≤60%。
2.4招标范围:向污水处理厂派驻现场管理团队,全面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污水排放达标,过程规范管理。
2.5最高投标限价:污水处理服务费最高报价为1.72元/n”《含单次维修事件总费用在1万元以内设备维修费(不超过市场询价的价格》、药剂费、污泥处置费、进出水在线监测运维费、检测费、人工成本、水电费、管理费,不含房产税、土地税、环保税等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到期前,若双方均无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续签2年。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vwv.gsxt. 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vw.credi tchina.gov. 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R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并同时拨打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