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长春市轨道交通3、4、6号线检测车接触网、轨道、限界检测系统维保项目2026-2028年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3 浏览次数:20

2025年度长春市轨道交通3、4、6号线检测车接触网、轨道、限界检测系统维保项目2026-2028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3、4、6号线检测车接触网、轨道、限界检测系统维保项目(2026年-2028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4、6号线检测车接触网、轨道、限界检测系统维保项目(2026年-2028年)。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对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综合检测车车辆接触网检测系统、轨道检测系统、限界检测系统,以及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综合检测车车辆接触网检测系统、轨道检测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服务,使之符合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及用户实际使用要求。本招标范围所达的维护保养服务包括硬件服务、软件服务和系统综合服务。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1〉3、4号线为2026年2月8日至2028年9月30日,共计3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2)6号线为2026年7月18日至2028年9月30日,共计26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1日9时o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