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十堰市公司竹溪营销部安防设施设备维保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ZX202516901
2.项目名称:2025年十堰市公司竹溪营销部安防设施设备维保
3.采购方式: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
4.计划金额:6.58万元
5.采购需求:竹溪县营销部机关、向坝、桃源、丰溪、天宝、泉溪、洛家河烟叶站、水坪、蒋家堰市场部9套安防视频监控设备维保;另向坝、桃源、丰溪、天宝、泉溪5套收购场所监控维保,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止。
7.服务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竹溪县营销部县局机关(位于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8号)及下辖的向坝烟叶站(位于竹溪县向坝乡向坝村2组48号)、桃源烟叶站(位于竹溪县桃源乡羊角洞村4组42号)、丰溪收购站(位于竹溪县丰溪镇丰溪街157号)、泉溪烟叶站(位于竹溪县泉溪镇塘坪村一组77号)、天宝烟叶站(位于竹溪县天宝乡菜坝村村委会东侧)、洛河收购组(位于竹溪县水坪镇洛家河村5组)、蒋家堰管理所(市场部)(位于竹溪县蒋家堰镇民主大道151号)、水坪管理所(市场部)(位于竹溪县水坪镇丁字路25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禁止参加投标。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登记证书三级(含)以上。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7日上午09时00分前
2.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者单位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