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玄武大道(东杨坊立交—仙隐北路跨线桥)护栏升级改造及公跨铁桥梁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SZ2501586-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玄武大道(东杨坊立交—仙隐北路跨线桥)护栏升级改造及公跨铁桥梁大修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24]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西起东杨坊立交,东至仙隐北路跨线桥
2.2 招标范围:玄武大道(东杨坊立交—仙隐北路跨线桥)护栏升级改造及公跨铁桥梁大修工程施工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9308200.00元
2.5 工程规模:工程西起东杨坊立交,东至仙隐北路跨线桥,主要对K0+000~K0+539及K1+153~K1+666段中央分隔带护栏进行升级改造,并对新庄跨线桥、京沪高铁跨线桥共2座公跨铁(地面)桥梁实施大修。新庄跨线桥共三联,全长共116.89米,桥梁最大单跨35米;京沪高铁跨线桥共两联,全长88米,最大单跨20米。本次改造范围内中央分隔带护栏及新庄跨线桥、京沪高铁跨线桥边防撞护栏防撞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新庄跨线桥、京沪高铁跨线桥存在结构裂缝、破损、露筋,伸缩装置损坏,桥面铺装开裂、破损,支座剪切变形、脱空、老化开裂等影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病害,本次大修将对上述病害进行系统处治。主要实施内容:(一)中央分隔带护栏升级改造:护栏改造和迎撞面改造;(二)公跨铁桥梁维修改造:边护栏改造、人行道防抛网改造、人行道及栏杆修复、桥面铺装维修、桥面纵向拼接缝维修、伸缩缝更换、中分带防眩板更换、T梁横隔板加固、T梁铰缝局部渗水处治、支座更换、桥下结构安全防护、混凝土裂缝及缺陷处理、中分带防护盖板更换、护栏维护涂装、其他(按原状恢复施工占用区域绿化,疏通全桥泄水口,更换破损缺失排水管)。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是经5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的工程,属于技术复杂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自2020年12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上跨铁路的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承诺书》及《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投标人为拟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2-24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82.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5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率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 评审因素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2.00) | 5 | 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2.00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1.00) | 4 | 可行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1.00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3.00) | 10 | 可行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3.00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2.00) | 10 | 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2.00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3.00) | 25 | 可行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3.00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3.00) | 10 | 可行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3.00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2.00) | 16 | 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2.00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自2020年12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上跨铁路的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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