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2026年度安阳县瓦店镇东路村仓储项目仓库及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9 浏览次数:36

2026年度安阳县瓦店镇东路村仓储项目仓库及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县瓦店镇东路村仓储项目仓库及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ZXFZZB一2025-102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357535.26元;

5工程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8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明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以来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vw.creditchina.gov. 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9时0o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