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庆阳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搬迁药剂科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C251208-SYJSB
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搬迁药剂科所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489280.00元
最高限价:489280.00元
采购需求:剧毒柜1个、贵重药品柜1个、精密台秤6个及调剂台12个等(含运输、安装及调试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企业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