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凉州区和平镇新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有关规定,武威市凉州区和平镇新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对凉州区和平镇新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项目(二期)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武威市凉州区和平镇新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招标项目编号:HPZXSC-2025-002
3、项目名称:凉州区和平镇新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项目(二期)
4、项目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和平镇新胜村
5、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招标内容:新建单层日光温室29座,总面积25410平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控制价:1318701.79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截图或报告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4、投标人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5、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五、施工方案要求: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详细具体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进度计划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要求等内容。
六、报名时间及审核资质、竞价时间:
2025年12月12日14:30 至2025年12月15日18:00
七、其他要求:
竞价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后,中标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方案)。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