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餐厅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餐厅承包经营服务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5-254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餐厅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管理费用:120000.00元/年(含税)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餐厅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餐厅共一层,建筑面积约680㎡(含3号综合病房楼一楼超市),医院职工约1200余人,编制床位1000张,年门诊量60余万次。餐厅服务对象为患者、患者家属和全院职工、保安、陪护及保洁人员。
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续签。医院定期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调查,视满意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项目资格后审,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方式: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