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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大亚湾石化检测中心食材配送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6 浏览次数:37

2026年度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大亚湾石化检测中心食材配送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大亚湾石化检测中心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YJ-CG202511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6,000.00元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所属

行业

1-1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大亚湾石化检测中心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需求书” ¥506,000.00 餐饮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4.供应商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响应参与方式

领购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线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及时通知。

四、获取磋商文件(登记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

资料费用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磋商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