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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驿至忠和段服务区充电站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6 浏览次数:32

2026年度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驿至忠和段服务区充电站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一、谈判文件编号:LHQZ-2025-JZTP-18


二、谈判内容:


对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驿至忠和段太子营服务区A、B区及什川服务区A、B区共计4处充电站进行建设经营合作。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国有股份制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须具有国有股份制大型企业对该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证照齐全,具有经营充电站的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机动车充电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以营业执照为准);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近5年内,供应商或其下属公司至少有3座充电站经营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有股份制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可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依法纳税,需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依法缴纳社保,需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9、需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的充电站建设经营方案,应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品牌美誉度高的充电设备。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


五、谈判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9时30分前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5年12月24日9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