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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推送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公务灶粮油、蔬菜、肉类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4 浏览次数:12

2026推送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公务灶粮油、蔬菜、肉类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公务灶粮油、蔬菜、肉类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ND-2025-1223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75000元/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公务灶粮油、蔬菜、肉类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 4)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o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目期不的早于公告发布目期)﹔

3.8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提供资料:

(1)按照本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内容,(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

3.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时o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