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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推荐大理金叶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浏览次数:12

2026年推荐大理金叶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理金叶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金叶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GXTC-C-26290003

2.3 招标范围:根据业务实际,采购2025-2028年度公司货运车辆及牵引车、平板车的维修保养服务单位。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牵引车、平板车和成品运输车辆维修、保养,以及各类故障、隐患排除等服务,按照实际维修内容据实结算费用。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1标段 牵引车、平板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标段 货运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2.4 服务地点:

1标段(牵引车、平板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人指定地点(大理市内)。

2标段(货运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中标人维修站(厂)。

2.5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届满前,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服务情况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则续签合同,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若因行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不属于违约,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6 质量要求:

1标段(牵引车、平板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60日;维护质量保证期为7日;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7日;质量保证期开始时间以当次保养或修理结束且经托修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标段(货运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开始时间以当次保养或修理结束且经托修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2.7 项目预算金额(含税):三年66万元。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及以上维修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

3.1.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④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②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2月3日下午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